发改委要求能源等企业配合保供稳价
发改委要求能源等企业配合保供稳价 更新时间:2010-11-28 8:40:5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表示,石油、煤炭和粮食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工作。
发展改革委26日要求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合理安排检修,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发展改革委26日表示要查处部分地区加油站超价销售或变相涨价价格违法行为。此前,发展改革委曝光6家地方炼油企业、两大石油巨头下属的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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