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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众兴门窗|铝合金门窗要怎么拆除?2、众兴门窗|铝合金门窗要怎么安全拆除?3、深圳旧改往事(鹿丹风云)
众兴门窗|铝合金门窗要怎么拆除?
铝合金门窗的拆除首先要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要保证经济便捷,干扰小。在这里众兴门窗小编就给大家讲讲铝合金门窗怎么拆除:
铝合金门拆除之前需要我们做好准备工作,首先准备好工用的钳子、錾子、锤子、螺丝刀等。在铝合金门拆除的工程当中,首先我们需要使用螺丝刀等工具把铝合金门先卸下来,然后使用螺丝刀和锤子这些工具把门卸下来,铝合金门在拆卸的过程中要有一个人进行拆卸的工作,另一个人要负责好固门的稳定,避免铝合金门不稳定而掉落砸伤其他人。在铝合金门拆除的过程中,要使用錾子和锤子轻轻的将铝合金门一圈的抹灰层凿干净,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因为省事图快而去使用大锤子,要不然很容易会对墙面和结构造成破坏,而且要是使用的力气过大的话很容易把门砸掉对周围的人和建筑物造成损坏,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增加了工程的费用。
在拆除铝合金门的时候,要有专业的人员负责安全,设置安全指示标,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还要注意建筑的保护工作。在进行拆除工作时禁止任何施工人员大声喧哗,禁止使用大锤子敲打,门在拆除之后一定要轻放,不能高空推倒。
为了减少麻烦,所以在拆卸和清除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文明施工要求,选择使用噪音小的设备,减少对周围邻居的干扰,而且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同时垃圾的清理要注意,尽量减少环境污染。为了保护好室内的环境,在旧的铝合金拆除之后马上就要安排新的门进行安装,保证业主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完成工程,给业主带来更多的便利。
深圳市众兴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深圳铝合金门窗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我司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和专业的生产、安装技术人才,具有超过10年的门窗行业经验。所有出厂产品均精心设计,生产工艺严格严谨、品质优良,以新潮、实用、安全、环保、隔音、防潮、耐用及用料上乘赢得广大海内外用户的信赖。如果需要了解断桥隔音窗,可致电:18575719631(本文来源于:http://www.zx-menchuang.com/)
众兴门窗|铝合金门窗要怎么安全拆除?
铝合金门窗的拆卸最先要确保在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开展,要确保经济发展方便快捷,影响小。在这里给大家讲下铝合金门窗怎么拆。
铝合金门窗拆除方法
在拆除铝合金门之前,我们需要做好准备。首先,我们需要准备钳子、凿子、锤子、螺丝刀等。在拆除铝合金门时,首先我们需要用螺丝刀等工具来拆除铝合金门螺丝,然后用螺丝刀和锤子来拆除铝合金门。在拆卸铝合金门的过程中,一人进行拆卸工作,另一人负责固定门的稳定性,以防止铝合金门因不稳定而掉落伤人。在拆除铝合金门的过程中,应使用凿子和锤子轻轻凿开铝合金门周围的抹灰层。我们必须注意不要使用大锤,虽然它既方便又快捷。但是,很容易损坏墙壁和结构。此外,如果你使用太大力,将很容易地打碎门并且损坏你周围的人和建筑物,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并且增加项目的成本。
取下铝合金门时,要由专业人员负责安全,设置安全指示标,保证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建筑的保护。 进行拆卸作业时,任何施工者都禁止大声喧哗,禁止用大锤敲,门拆卸后轻放,不可以从高空直接放倒。
为了减少麻烦,在拆装过程中要注意文明施工要求,选择低噪音设备,减少对周围邻居的干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同时,应该注意清除垃圾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了保护室内环境,旧铝合金拆除后应立即安装新门,以保证业主能尽快完成工程,给业主带来更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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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旧改往事(鹿丹风云)
鹿丹风云
2015年3月26日,马兴瑞正式履新深圳市委书记,掀起深圳“马上办”风潮。
新官上任三把火,马书记的三把火,南都当时的报道总结为:大项目融资、旧城改造和前海等三个领域。
而提起旧城改造,不得不提到一个曾经风光无限转眼人是物非,历经漫长改造之路最终修成正果的项目——鹿丹村。
3月31日,马书记上任后的第六天上午,他便出席在鹿丹村项目现场举行的“深圳集中启动30个民生和城市更新项目暨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重建工程开工活动”。在活动上,他说道:
“老百姓对鹿丹村改造期盼已久,一定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如期建成投用。”
有意无意,这一句话,很短。
但若去细究,其中的“质量”、“期盼已久”、“如期”等几个关键词可以用来概括鹿丹村项目整个改造历程。
1、质量:泛滥的海沙楼
1989年,鹿丹村竣工,作为深圳大型高档福利住宅小区,无数人挤破脑袋只为求得小区内的一套房子。
入住得拼表现、拼背景、拼资历,即便条件符合,也需排队,堪比现在全市排保障房。
最终能入住这里的,非处(长)即高(级职称),有军休干部、书法家、音乐家、教授、知识分子等等,名流云集,形成了诸如名流村、处长楼、干部楼、教授楼等别称。
但喧闹的盛景掩盖不住建筑本身的缺陷,据1990年搬入鹿丹村的业主回忆:
在他们没入住之前,鹿丹村即全部更换了水管。老业主们说,当时,每天一打开水龙头,放出来就是黄水。在小区业主没有全部入住之前,水管就已经锈迹斑斑,甚至有的漏水。
后来又出现房屋漏水、墙体开裂的现象,1996年,在鹿丹村业主的投诉下,当时的深圳市住宅局开始到小区统计房子损坏的情况。
最终的处理结果则是:
政府部门人员过来,找一些沥青之类的防水材料,把墙体裂缝涂上。
由于填补墙缝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状外观,被居民称为“斑马楼”。
而对此治标不治本的结果并不买账的居民开始了持续的投诉、上访,闻名全市的名流村正一步步成为闻名的信访村。
在绝大部分对鹿丹村的报道中,都有这么一句话:
“鹿丹村属于深圳市早期建设的住宅小区之一,因受当时设计、施工和管理水平的制约,存在安全隐患。”
而在2013年3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举行建筑行业使用海砂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对鹿丹村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
鹿丹村当时建的是80年代,用的是79标准,对氯离子含量没有作要求,没有要求检测氯离子含量。
第二,鹿丹村当时建的时候,不是使用集中搅拌,是分散搅拌,每个工地都规定有砂、有石子、有水泥,现场自己安一个搅拌机搅拌,管理比较差一些,这也是鹿丹村有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简单来说,鹿丹村所发生的问题是在小区建造之时采用了大量未经淡化的海沙,但这不是个别的玩忽职守,而是当时行业标准的缺失,它不是个案,而是当时环境下普遍存在的情况。
80年代建成的房屋,使用海沙是普遍现象。
鹏湾丽苑、山泉小区、东和小学、海涛花园、宝安新乐花园、海乐花园,甚至深圳市二院门急诊等等,都是明确在建设时使用了大量未经淡化的海沙。
这也是导致早期深圳住宅类的旧改一直有两条主线,一是以特区内规划缺失、违建盛行的城中村,二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危住宅小区。
直到2004年9月,建设部下发《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海砂必须经过淡化处理,公共建筑或高层建筑不宜采用海沙。
但在2013年央视报道中,由于城市建设规模日益增大,河沙日渐短缺,而海沙淡化成本高,又出现部分工地甚至是大型工程违规采用未经淡化或用“海水”淡化海沙的怪诞现象。
报道一经发表,全市沸腾,尤其是在报道中被点名的项目,大批维权者涌入售楼处。
当然,一些工程技艺问题所导致的裂缝,也被恐慌的业主归入使用海沙的原因。
因为影响太大,这才有了前面住建局主导召开的建筑行业使用海砂问题新闻发布会。
每个时代的认知、标准,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时代的制约,它需要一步步完善。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有效、有力的监管制度,来保证标准的执行和落地。
好的制度并不一定会产生好的结果,不能只在行文之中强调严格的高标准、高指标,却缺乏对过程、结果的监管。
2、期盼已久:漫长的改造历程
1996年,原深圳市住宅局在统计了鹿丹村房屋破损情况后,除了在工程中进行修补外,还启动了鹿丹村物业管理权公开招投标的动作。
原鹿丹村物业管理由深圳市住宅局物业处负责,已经管理小区6年多,但因小区内疏于管理、治安和卫生问题以及前期因楼栋质量问题积攒的矛盾日益尖锐,住宅局想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问题一并解决。
当时阻力很大,但改革的决心更大,据当时参与招投标筹备的工作人员回忆:
当时管理鹿丹村已有6年多的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坚决不同意把这个小区拿出来招标,说让我们怎么提高水平甚至投资整改都可以,不同意另行招标。
为此,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处长和我专门去拜访了这个集团的领导,协商未果。我们的态度很坚决,还是决定推行公开招标。
12月3日,鹿丹村物业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这是国内首次面向社会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打破了长久以来房地产行业“谁开发、谁管理”的僵化机制,奠定了往后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
最终,万科物业以94.45分中标,与第二名中海物业(93.21分)相差1.24分。
1996年,万科物业刚通过ISO9002第三方国际认证,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证书的公司,但手上仅有四个项目,与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行业龙头相差甚远。
在鹿丹村物业管理权招投标上一举夺魁后,万科物业开启了属于他的物业管理时代。
1997年,全国第二次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万科以0.02分的分差再胜中海,一举打出名气。
1997年,鹿丹村被评为“全国优秀住宅小区”。业主、政府、物业公司看似都收获了各自满意的结局。
但沥青缝补不了主体的先天缺陷,在海沙的腐蚀下,楼板开裂,钢筋裸露,一到下雨天就要在房子里与渗入的雨水作斗争。漫长的旧改路才刚刚开始。
1999年,不堪“渗水危楼”之苦的56户业主联名上书市政府,要求对鹿丹村进行拆除重建。
1999年12月,鹿丹村业主委员会成立,通过一户一票的方式,最终选出了7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推动小区的拆除重建。
2000年,万科物业三年管理期合同到期,6月,经鹿丹村业委会招标,崇德物业正式入驻小区。在此后的十几年,崇德物业完成了自己的承诺:
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6角钱,10年没变过;一直管理到鹿丹村完成改造。
2000年8月,于幼军冒雨造访鹿丹村,震惊于当时居民们全家“抗洪”的情形,感慨道:
“整个鹿丹村并不是患了‘渗水’的‘皮肤病’,而是患了无法通过‘外科手术’医治的‘心脏病’。”
当场拍板鹿丹村拆除重建,马上扭头问身边的原住宅局负责人:
“10天之内拿出改造方案交付村民讨论,3年内彻底改造完毕,有没有问题?”
原住宅局负责人点头领命,但无论是从技术上还是流程上,又或者从汉语言的文化习惯上,十天、三年都是虚指。
半年后,经过多次商讨,排除了修缮加固的方案,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鹿丹村的拆除重建方案。
2001年7月,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原市住宅局负责组织对鹿丹村住宅区进行整体拆除重建。并公布了鹿丹村拆除重建第三次方案,在这个方案中,为住户设计了三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补偿的平均标准拟定为6000元/平方米(含装修和搬迁费),这个标准高于相邻地段同类住宅目前的市场价,略低于新建高层住宅的市场价。实际计算将根据楼层略有调整,
2、装修、搬迁费及重建期间的房租补偿:三种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其中,装修费将按评估价给予补偿,搬迁费为每户1000元,房租为30元/平方米·月。住户补交新旧房(包括增加5平方米部分)的差价为324.39元/平方米(即仅就结构、电梯、铝门窗补差)。住户可要求还建住宅适当加大面积,增加面积超过5平方米部分,按市场商品房计算。
3、面积补偿:其目的是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在重建后达到现职享受的福利房面积。装修费的50%、搬迁费和重建期间的房租由政府承担,其中,装修费将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搬迁费为每户1000元,房租为30元/平方米·月(该标准为搬迁时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布的鹿丹村所在地段的租金标准)。住户补交新旧房(包括增加5平方米部分)的差价为544.94元/平方米,超过5平方米到享受面积标准部分交全成本微利房价。住户可要求适当加大住房面积,但超过享受面积标准的部分,应交市场商品房价。
这个方案的基本原则,在十几年后的补偿方案中仍起到指导作用。此后,鹿丹村改造工作进入快车道,各项准备工作陆续启动。
2001年7月31日,原住宅局成立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进驻现场。
2002年4月28日,原住宅局下发《关于鹿丹村房屋拆迁有关事宜的通告》。
“此后,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货币置换100多套住宅。”
由于补偿等方面的原因,有部分业主极力反对拆除重建工作,并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原住宅局工作人员被迫从项目撤走。
“业主们冲到办公室,把牌子砸了,赶走工作人员,一位负责人也被村民追着跑,仓皇逃出鹿丹村。”
2004年,为应对“特区不特”的城市前途危机,深圳市政府进行第七次机构改革,这次改革力度和深度都与前六次有截然的区别。
原住宅局撤销,其职能划入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政府部门之间忙着权责交接,职能分割,无暇他顾,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第一次正式启动后停止。
2004年,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向市人大解释相关情况时,曾就鹿丹村重建迟迟没有开工一事作出解释,认为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重建利益关系比较复杂,要解决赔偿金额、拆迁成本、小区容积率以及小区规划等问题;
二是鹿丹村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但根据建设部《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还达不到整体拆除的等级;
三是少数业主反对重建。
总结起来就是:项目情况太复杂、房屋危但无险、有人不同意。
由于面临拆迁,有超过一般的业主选择迁出,将房屋出租,由于地处深圳边上,紧邻深圳河,居住人群成份复杂,导致小区治安环境恶化,再加上房屋质量进一步恶化,拆建的诉求愈发强烈。
2005年9月6日,原国土局向市政府建议重新启动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并采用新的模式。
这种新模式的“新”在于引入开发商,旨在通过市场化解决第一次拆除重建方案中的资金缺口问题。
不过,虽然鹿丹村地处繁华商圈,但交通系统并不完备,加上开发成本中需考虑原业主的回迁安置条件,开发商都觉得“无利可图”,兴趣缺缺。
2007年3月,为了给新来工作的大学生解决住房问题,以防房屋空置浪费,深圳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开始对50套已货币置换的房子开始装修。此举引发了业主较大的忧虑,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装修房子在逻辑上与小业主们没有什么关系。”
2007年10月,为解决片区交通压力以及滨河污水处理厂的调蓄扩容用地问题,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将紧邻鹿丹村的污水处理厂的五栋住宅、一栋宿舍(红岭南苑)纳入鹿丹村整体改造方案中。
鹿丹村项目从原先的鹿丹村住宅小区拆除重建调整为“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2008年,政府又想“采取异地置换地块的方式”,把鹿丹村改造和深康村一块地皮绑定一起,让开发商以深康村地皮开发的收益来弥补鹿丹村重建的支出。
但在当年金融危机、房价下跌的背景下,开发商依然担心划不来,不愿接手,鹿丹村拆除重建工作第二次市场化尝试启动后再度停止。
2008年5月30日,市政府四届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原则批准了《关于鹿丹村拆除重建相关问题的请示》,决定正式启动鹿丹村的拆除重建工作。
在新规划中,鹿丹大厦也将统一纳入鹿丹村改造一起规划,由业主企业自行完成拆除重建。
2009年5月,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议定:
“同意市政府授权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开展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土地整备和拆迁工作,…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由市政府投资。”
2009年7月31日,深圳政府正式启动了大部制改革,精简了三分之一的机构,并按照“委局办”分设的原则重新调整了整个政府架构。
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被撤销,按“委”承担制定标准、监督执行;“局”承担执行和监管的原则,原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只能被分入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09年底,市住建局从原国土局手里接过鹿丹村这个烂摊子,其实当时很多政府官员心里也很没底:
“不好估算这个项目政府要投入多少钱,但贴钱是肯定的。”
2009年12月11日,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协同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土地整备筹备小组对《补偿方案》、《安置方案》和详细蓝图进行为期20天的展示进行公示:
补偿标准:“拆一补一”产权调换
奖励:按期签协议奖5平方米建筑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装修、搬迁、过渡期安置均可获货币补偿。装修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一次性搬迁,按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5元;需要两次搬迁的,按上述补偿标准给予两次补偿,搬迁补助款按协议约定在搬迁和搬回时支付。
新方案相较旧方案有一定宽松,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出台,各路开发商为抢夺山头许下各种优渥的条件,再加上媒体过度宣传的“岗夏”、“大冲”造富神话。
鹿丹村“拆一补一”的条件相比之下显得,不香了。
此外,鹿丹村作为公共利益项目实施,当时依据的政策是《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深圳市政府令161号),在政策中明确规定,市主管部门和市拆迁办不得作为拆迁人,可以委托项目代建机构或拆迁事务机构作为拆迁人。
鹿丹村项目必须成立“项目办公室”这种临时机构作为拆迁人,但在2009年深圳“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市编办对成立临时机构的问题显然十分谨慎。
2010年4月22日,深圳市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管理办公室挂牌成立,主要负责人由深圳市住建局直属机构原住宅发展事务中心负责人兼任。
至此,鹿丹村改造工作第三次启动才“名正言顺”,但由于补偿诉求差距较大,业主心有不甘,进展缓慢,但至少搭建了业主长期沟通、协商的桥梁,为后续项目推进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就在双方僵持时,国家大政策环境又发生了变化。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正式颁布,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拆迁”一词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征收”。
鹿丹村由于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无法沿用原161号文的规定,必须按照590号令的要求开展项目。但《征收条例》出台后,房屋征收的法制、监管、运作等体系的建立尚需时间,鹿丹村项目处于行业运作的空白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更是无从下手。
2011年5月11日,市政府召开办公会议,会议议定:
“市政府授权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管理办公室代为行使房屋征收部门职责,负责鹿丹村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011年11月17日,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鹿丹村片区改造事宜,相关会议纪要说明:
原则同意市住房建设局制订的《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土地整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考虑到我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为尽快推进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市政府授权市住房建设局行使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请市住房建设局抓紧按程序组织《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及听证等事宜,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审定。
2012年4月9日至5月23日期间,鹿丹村改造办在改造片区完成了原《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此版《补偿方案》在征求各方意见过程中,存在两点较大的争议:
1、要求产权置换面积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拆一补一”+5平方米的补偿标准相较于市场项目太低。
根据业主的反馈意见,结合当时深圳房屋征收及城市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鹿丹村改造办提出了修改原《补偿方案》的建议,并于7月2日报请市政府。
随后,补偿方案又经过了多次调整修改完善,期间听取了大量各方建议。
2012年11月20日,市政府原则同意《补偿方案》。
2013年1月25日至3月5日,《补偿方案》正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征求意见。本次《补偿方案》基本上将业主此前多数的顾虑所涵盖,公示期结束后,得到业主的反馈率达到97%以上,同意率(完全同意和同意但有意见)也在95%以上。
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主任张放在2013年初接受南方日报的采访中说道:
“上一版的补偿方案是建筑面积一赔一,再加5平方米。但考虑到鹿丹村现在是7层的多层住宅,而今后新建是高层住宅,所以现在的方案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记者注:即除去公摊面积)相等原则进行产权调换’,我们测算了一下,按建筑面积来算大概是1赔1.15—1.16之间,这是最大的变化。”
2013年8月,再经历公布并征求意见和调整,市政府批准通过《补偿方案》,此次《补偿方案》已充分考虑业主意见,并要求由罗湖、福田两区政府同步下发项目征收决定:
1、置换面机已“套内建筑面积”相等为原则,折算比例为1:1.18;
2、增购: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被征收人可按规定选择增购部分建筑面积,基本上增购面积在10-20平方米,其中10平方米按优惠价,10平方米之外按市场价;3、货币补偿按征收时点的评估价;
4、允许深云村异地置换;
5、装修费为800元/平方米;
6、搬迁费80元/平方米;
7、奖励:签约奖励和搬迁奖励,签约奖励分别为30天,5万;30-90天,2万,超出90天无奖励。搬迁奖励为按时搬迁的,8000元。
3、如期:14年等待,82天拆除
2013年12月18日,罗湖、福田两区政府同步下发了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
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10日期间集中受理并核对鹿丹村业主签约资料。
启动首日,鹿丹村改造项目现场受理了466户业主的资格审查,95户业主签署协议。
2014年1月11日起全面签约。
2014年1月20日,签约户数达930多户(已超应签总户数90%)。
2014年4月14日,签约户数达989多户,已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的业主892户。
2014年5月,市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
2014年5月30日,鹿丹村正式启动房屋拆除工作。
2014年8月20日,鹿丹村完成全部房屋拆除。
日前,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最后一位业主已与市住建局签约,办理了房屋移交手续,搬出了被征收房屋。8月20日,市住建局组织对鹿丹村征收范围内最后一栋楼宇,即红岭南苑3栋进行了拆除。这标志着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征收前期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源自市住建局官网报道)
2014年12月31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采用“定地价、竞容积率”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H103-0010宗地(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重建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27日止,挂牌期自2015年1月28日起至2015年2月6日15时止。
与以往土地招拍挂有所不同,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重建项目用地(H 103-0010)宗地采用定地价和回迁物业建筑面积、向下竞争可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办法挂牌出让,这是全国首例的“定地价、向下竞容积率”的竞拍方式。
这意味着,竞买人每举一次牌,地块的总建筑面积变少,容积率随之往下降。
简单而言,这次拍的是“谁”让利给回迁业主的更多。
2015年2月6日下午,鹿丹村地块进行土地拍卖,历史或许存在某种必然,在最后关头又迎来中海与万科的宿命对决。不过这一次,中海终于击败万科,在19年之后,以另一种身份拥抱了鹿丹村。
最终竞拍下鹿丹村改造项目用地的中海在竞价幅度为1000平方米时并未举牌。但当万科以4 .19万平方米应价后,拍卖师笑言:“可能差个100平方米就到手了,留下遗憾就不好了。”
片刻后,中海以4.18万平方米应价。
此后,中海、万科、金地三家仍进行了一段“持续战”,竞拍者交替举起竞价牌共计12次。
从现场表现看,万科、中海、金地三家房企对这宗地都有“志在必得”之意,胶着战至最后。
最终中海以3.99万平方米拿下鹿丹村改造项目。
2015年3月31日,鹿丹村举行开工仪式,于是出现本文开篇的那一幕,马市长新官上任的三把火之一。
自此,鹿丹村摇身一变成为“中海天钻”,官方备案项目名称为“中海鹿丹名苑”。
无论是从宣传还是经济考量来讲,中海都必须将鹿丹名苑打造成顶级豪宅,天钻系列也是中海产品体系中的顶级豪宅。
因此,2015年下半年,中海开始从国内到国外的造势活动,如同鹿丹村改造公告要出到海外版一样,中海天钻的产品宣传也在伦敦、纽约、北京、香港都转了一圈。其首批产品的备案均价,在2015年房地产大热的形势下,开出110000元/平方米的天价。
2017年11月11日至22日期间,市住房保障署组织鹿丹村业主现场看房。
11月30日至12月15日,鹿丹村的1036户回迁业主进行抽签、选房。
2018年1月22日上午,鹿丹名苑举行回迁户入伙仪式,第一批原鹿丹村业主正式“回家”。
2018年9月15日上午,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赴中海鹿丹名苑为千户回迁业主集中受理不动产权登记申请,预计5个工作日,业主们就能拿到回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了。
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鹿丹村片区整体改造圆满收官。
至此,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全部完成。
从1999年首提拆除重建作为改造起点的话:
至2014全部房屋拆除,是15年。
至2018年拿到《不动产权证》,是19年。
道路虽然艰辛漫长,但最终能取得这样的结果,绝非一人、一时、一方之功。
这里面离不开业主、政府各部门以及各方力量的支持,媒体、律所、实施团队等等,缺一不可。
但应该着重感谢那些坚持不懈的、在多次改造过程中屡败屡战、越挫越勇的老革命前辈、改革开放前辈。
他们通过自身职业、社会资源、政府公开渠道等所有他们认为能够推动拆除重建进度的做法,包括给市长写信、给人大写信、给主导部门领导写信、不断的投诉、不断的信访、不断的报道,就是为争取早日能够完成项目改造。这是鹿丹村项目能够历经启动、夭折、再启动的关键要素。
总结:思考借鉴
1、鹿丹村的定性
在鹿丹村项目的报道中,前面加各种修饰词都有,危房改造、城市更新、房屋征收、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等,就算是政府内部,对项目名称的定义也经过多次讨论,从“重建项目”到“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项目”到最后官方定论:“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从项目实施主体、依据法律、实施流程来说,还是属于“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的范畴,可以说是深圳棚改的实验项目。但深圳棚改体系在14、15年间才完成基本建立,这在《城市更新下的深圳棚改》一文中已有探究,这里不在赘述。
其补偿标准的拆赔比换算原则、后续的保障措施,与现行的棚改政策本质上是互通的,只不过,现行的棚改通过公开出让将开发企业的介入时间前置到谈判阶段,同时赋予了更重要的住房保障功能。
2、鹿丹村的复杂性
很多人一听鹿丹村,反应是“苦、快”,再听华富村,反应是“更快”,的确,如果以启动签约为计时起点,与绝大多数的城市更新项目相比,的确是非常之快。
但快的背后更不可忽略的,是鹿丹村漫长的筹备期。
一个鹿丹村项目,基本涵盖了你在深圳做项目所能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各种类型的业主,比如房改,这其中又细分为职务的变化及年限、国企改制、机关改事业编、福利房分房标准等;比如绿本转红本,比如继承、抵押、查封,这其中的一些问题,必须是依靠于政府自身才有可能厘清的陈年旧账。
3、实施方案和拆赔谈判的优先次序
目前的项目连业主情况都没摸清楚,就火急火燎的招团队、定标准,将项目寄托于强大的谈判团队上。
时间就是金钱,这是商业考量的结果,无可厚非。
但一厢情愿的算出漂亮的经济账,在项目启动之初未认真的做好实施方案,或者实施方案流于形式,只是为了应付上头或政府的要求。不愿耗费功夫打基础,匆忙上马打乱仗,但这笔账最后还是算回前期想争取来的成本上。
且不说鹿丹村前两次启动,就从2009第三次启动开始计算,其补偿方案也至少经历过三次大规模的正式的征求意见,最终才在“民生保障”和“市场拆赔”的两端找到了保障房屋套内面积相等这样的原则。
4、鹿丹村项目的借鉴意义
对于绝大部分改造项目而言,鹿丹村无法复制。
别问,问就是鹿丹村只有一个。
但至少验证了一道早被证明但就是无法破解的难题,公权力如何合理、有效的介入改造项目之中。
十年市场化城市更新,留下了满地狼藉的项目,都在表达着同一个诉求:没有制度的保障,就不要指望用市场化解决一切问题。
旧改或者棚改,本质上还是利益的博弈。放手不去管,无法制定有效的、合理的保障制度,没有界限、标准、量化指标,就不要责备人性的贪婪。
制度的建立本就是为了规范人人自决可能产生的乱象,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可以探讨,可以争论,但建立制度的脚步不能停下。
因为,改革的脚步不能停下,改造的脚步也不容停下。在发展之中解决问题。
来源:城市更新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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