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专项行动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毒品原植物的危害,也逐渐加入到了打击种植、销售和食用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专项行动行列中来。然而,现实中仍有人置之不顾,我行我素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2020年5月14日,盈江县公安局盏西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共查获毒品原植物种子罂粟籽1202.39克。
5月14日14时许,盏西派出所接到匿名电话报警称:“在盈江县盏西镇关上街子某撒撇店放着大烟籽,请你们去看一下。”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从盏西镇关上街子怕某某营业的某撒撇店摊位上查获罂粟子一包(净重43.08克)。据怕某某交代,罂粟子是其妹夫腾某某提供的。随后,民警在怕某某的带领下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当场从其厨房内查获未经灭活的罂粟原植物种子3包(大包净重497.86克,中包净重493.64克,小包净重167.81克),民警将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犯罪嫌疑人腾某某当场抓获。
怕某某与腾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目前,怕某某和腾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多年来,一些群众认为食用罂粟幼苗能预防和治疗感冒,而少数的餐馆老板为了吸引顾客,也会在餐饮中将罂粟苗作为蔬菜食用,在火锅底料或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籽)作为香料。其实,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危害了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来源:盈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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