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15时50分许,乔某某驾驶豫EE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带陕K4***挂号车,在阳曲县贾城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石槽村附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路边绿化树木发生碰撞,致当事人乔某某受伤、绿化树木损坏、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乔某某被送往阳曲县县医院救治,后经检查,转院至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抢救。家属一时筹不到抢救费用,阳曲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立即启动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工作,积极为伤者家属办理申请材料、审批手续。最终为乔某某申请到91161元,这笔钱的发放,缓解了伤者家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