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假币是什么感觉?
当然是十分不爽
但百元假钞很多人都见过
而10元、20元等面额的假币
你会留心吗?
10月底,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上级移交线索:
辖区一名男子张某某(男,21岁,鼎城区人)有购买、使用假币的嫌疑。
接到该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并于11月4日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武陵区成功抓获,并收缴了其还未使用的假币62张,假币面值金额合计2480元。
民警发现,这些查获的假币大都为10元、20元、50元面额不等。据张某某交代,他从网上陆续购买假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小面额假币时,
群众往往不会太注意去辨别其真假,
有的就算发现了是假币也只会自认倒霉,而不会像收到100元假币那样去深究。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对其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种使用假币骗人的人
真是可恨
要知道,
伪造货币违法
持有、使用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也违法
警察蜀黍可是要抓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蜀黍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现金交易时
一定要擦亮眼睛
仔细鉴别
一旦收到假币
切勿再次使用
应当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若发现有人制造、买卖、持有假币
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鼎城公安